華忍打趣地說過,要是大掃除要丟東西的話,第一件要扔掉的是RPG。
我就立即回應說,最應該要扔的東西應該是「懶惰」才對。
有時連自己也佩服了自己做事的效率。
當自己上心的時候(即所謂的三分鐘熱情),做事的效率可以比其他人更快更好。
一旦三分鐘過後,那件事連自己也懶得再碰。
最嚴重是當事情做得快要完成之際,熱情冷卻的症狀就會很快出現……
我手上一堆小說待寫、一堆遊戲未完成、連未正式開始《偉大冒險》亦(自以為是考試的理由)開始進入冷卻期。
看來,情況還真有夠惡劣。
會不會是自己不夠時間用?
最近上了一個講座,讓我認清了一個殘酷的現實:
>上帝給所有人的時間都是每天廿四小時。
我想我自己用得最多的時間是睡覺和工作吧?
上班用了九小時,睡覺沒有七至八小時人就會發飆,再加上吃飯交通之類的時間,
我的確還有四至五小時可以來幹別的事。
但…
時間還是很不夠用的樣子……為什麼呢?
為什麼同樣是玩同一隻遊戲,有人用五小時就可以爆機?我卻要比他們用上兩三倍的時間?
做事就可說是不專心所以會用多了時間,但打機你不可能會不專心吧?
難不成連自己打機也懶…?
光是這樣的異像就有夠我煩惱了。
果真是自己做事不夠效率?
BY 憐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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