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28

弱肉強食之理

  很久沒寫手記了……

  這個月米版發生了一些事,就是那該死的伺服器又掛掉了,付了新年費之後校長替我們轉了個新伺服器。又轉?你會問,我只能答你,這個我們作不了主……

  好吧轉就轉,不過日記版的導向連結卻沒有更新,所以之前海豚寫的日記就登不了上來。更新的程序只是五分鐘不到,倒是自己懶性起所以拖到上星期才弄好……在此向一眾日記支持者(有嗎?)致歉。

  這個月,我自己也忙著,除了學校的工作,還有在「英雄小棧」所開的實驗性質的TRPG《偉大冒險》,還有電玩《EVER 17》等等……不過,這個月我個人認為最值得一記的事,應該是那三隻仔貓的事沒錯。

  事情是這樣的(小學作文公式開頭^^;),上星期一我學校雨天操場的一角,突然冒出了三隻可愛的仔貓。他們應該出生一個月不到,看牠們走路不穩的樣子,似乎是餓著肚子。牠們的媽媽倒不知所蹤。因為有一隻仔貓想走出來,為恐防牠會傷害到學生(應該說是學生會傷害牠們),所以我急急問校工拿了紙箱盛起牠們,再通知書記處理,書記就通知漁農處帶走牠們。由於那三隻小貓又餓又冷,所以我除了感到可惜之外,倒認為我這樣做是為牠們好,是正確的。

  其實一點也不。

  第二天校工就跟我說,昨晚那三隻仔貓的媽媽來找牠們,不過遍尋不獲,她就在操場那處哀號了一整晚。而日間不見了她的原因,是她要在附近的街市抓老鼠吃,好產多些奶水給小貓喝。

  這時我才醒覺自己做了一件大錯事:我把牠們母子分開了!!

  在跟華忍小柏阿名他們傾訴之後(原來小柏煮很討厭小動物-_-|||),星期三我決定採取行動:向漁農處領回那三隻小貓,再還給貓媽媽好了。雖然這樣作其實是犯法(把動物領養後不久就扔棄!?),但我當時沒想那麼多,原因是內心的疚愧所致。

  可惜,電話是打過了,也得知那三隻小傢伙還很平安,不過職員告訴我一件事:漁農處沒有領養服務,所以我不能領回牠們。(很荒謬吧?我也是這樣想。)

  換言之,牠們還是逃不過兩星期後被人道毀滅的命運。

  爾後,每次當我看見貓媽媽在學校徘徊的時候,「我拆散人家母子,還間接害死了她的子女。」這句話就會在我腦中出現。有人問我:「你有自虐癖嗎?」我不知道,可能把貓當成人來想是有點那個,但母親的愛可是天底下任何動物和人也會有的呀!並不是一句「這是弱肉強食」就可以推卸掉。

  再聽同事所言,那隻貓媽媽原來已生過好幾胎小孩的了,不過每次不是被漁農處抓走,就是被同事用紙箱封好,扔在垃圾桶旁等餓死。如果這就是所謂的「弱肉強食」,那麼我就真的無話好說了。

  可能是覺悟孩子已經不在了吧,結果星期四她再來學校找一次之後,貓媽媽就沒再在校園出現了。

by 憐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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