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31

偶像大師玩後評

  不知不覺,欠交手記差不多兩個月,該打!

http://www.idolmaster.jp/

  這才是我買XBOX360的真正目的。

  因為由開賣那天連續兩日都閃電缺貨,所以第三天見到有店進貨之後想也不想就敗了普通版回來。結果五分鐘後在另一間店舖看到限量版發售而且價格合理之後,我深感明白「世上沒有後悔藥吃」這成句的悲哀……
  算了,我是來玩game的,不是為女萌而買的……雖然那face plate同那套手辦真的很想要……

  先說說IdolM@ster(以下簡稱iM@S)是套怎麼樣的遊戲:簡單而言,就是偶像育成遊戲啦!

  玩家的身份為765 Production的新手製作人(注1),遊戲目的就是從這家破欄偶像工作室所招攬的十位新人(注2)中選一位(後期可選二至三人組合)女生,然後運用你天才(或蠢才)般的智慧及手腕,於短短一年內,將這位新人從F級偶像一舉捧往偶像金字塔的最頂點:偶像大師!

  遊戲流程分為每天早上跟偶像打招呼開始(別笑,打招呼可關係到每天工作的成敗!),聽取社長提供的流行情報,替偶像決定衣著及歌曲,然後從三項工作擇一作為當日行程,分別是休息(即什麼也不幹…)、跟偶像打好關係的「營業(Promotion)」、提升她們實力的「課程(Lesson)」、以及她們成名上鏡加FANS的唯一途徑「試音會(Audition)」,然後就是夜晚聽社長報告偶像FANS數及收禮物作結。整個流程以一回合是一星期作計算(因為有偶像是學生關係,只能周日上班?),一年之後社長就會強制舉辦那位偶像的告別演唱會並給你最終成績表,這樣就一週目了。

  iM@S就是一隻集合育成、美少女AVG(指營業)、小遊戲(指課程)、網上決戰(指試音會,要有Xbox Live金會員才能上網玩)、各式各樣的萌元素、上網用真錢買衣裝新歌(即是吸金)、以及十幾首風格各異的好歌等等各種原素於一身的遊戲。跟同樣最近大熱的「三國志大戰」一樣,iM@S也是由原本的街機移植成家用版,對些於日本以外沒機會接觸這遊戲(因為種種問題而沒可能引入香港),就算有引入也沒錢去「煲機」的愛好者而言,簡直要大叫一聲「XB360,GJ!」甚至「I love U, Bill Gates!」這樣。

  介紹就到此為止,反正詳情看日文維基百科內的介紹就好。現在說說我玩過了一週目後對遊戲的感想。

  首先,一定會覺得iM@S很難玩。如果是玩過街機版或有看過街機版資料的人,就更會覺得遊戲難度真的提高了。
  先不說跟台灣的「明星志願系列」作比較(個人覺得台灣電腦遊戲中唯一就算移植到日本也不會失禮的佳作),「明」裡的遊戲流程同樣是一周為單位,但培養時間是三年即156星期;街機版則是最多六十三星期;家用版卻是一年期限即短短五十二個星期,比起來就顯得太過緊湊。如果是事先規劃好並以培訓偶像為目的來玩也就算了,但別指望想悠閒地玩,尤其是AVG部分──這個看似最不實際的營業部分,其實可是很重要的!因為沒跟偶像打好關係的話就拿不到所謂的「回憶炸彈」,那是試音會時不得不用的決戰兵器來著,而且更關係到告別演唱會的成功與否。如果你打算完全忽略營業部分的話,就準備迎接演唱會失敗告終的Bad End吧!

  不得不提的是,街機版的話每日工作只有「上課」、「試音會」及「休息」三項,完成後的下午就是強制的「營業」,所以不怕沒機會跟偶像打好關係。不過來到XB版,「營業」部分被獨立出來要另外花時間去做,再加上時間又比街機版少了十星期,無形中就時間變得更不「見使」了。營業AVG事件更是唯一可以認識偶像們的機會,想好好享受偶像女孩們的有趣事情,以及想好好培育她們,想同時做到是不可能的!(尤其是玩過雪步線之後,我真的很痛恨這樣的設計……)

  亦因此,遊戲很短。玩過一週目的話快的一天,我自己玩得慢也只是三天就完成了

  另外,能上網跟其他玩家鬥試音會這個設計,十分好玩,還有網上排名的功能,本來是很讚的功能……

  不過因為家用版遊戲所以有得save,結果造就了Save & Load大法的可行。莫說是平日上課訓練的成績不滿意可以重來,就算是網上試音會失敗了大可重來再戰!結果當你看見其他玩家前五次試音會的成績部是第一名之後,你就會質疑網上排名的可信性。反正只要有耐性不斷行S/L大法,就算是第一次玩都可以一步登天啊!對於想忠於街機版玩法,堅持不用S/L大法的人而言可是很灰的。

  讚的地方?當然有!至少,街機版有的元素家用版一樣也不少的移植過來了,就連手機短信功能(注三)也有,真是令我很驚喜(不過要錢買…還要是逐個角色買…即是要買十次…他喵的Namco…)。新加的歌曲水準很高,不輸給原來的十首歌(不過好像還有幾首新歌未出現,要逐首歌上網買吧…可恨的Namco…)。至於新加入角色星井美希更是一絕,只是看過討論版及Youtube,你就明白她為何一出場就成為最受玩家歡迎的角色……(那個笨蛋女…還有很OOXX的Namco……)

  好,走筆至此還是先停停好了,下次就介紹一下我與荻原雪步第一次合作的,可歌可泣的製作人手記。(嗚嗚嗚……)

by 憐星P

注解:
1:Producer,即是偶像經理人,另765在日文發音中等同NAMCO。
2:實際上是十一個人,其中一個是對雙胞胎,詳見官網介紹(死)。
3:街機版中,偶像是可以向玩家的手機發短信增加好感度,當然在香港是不可行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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